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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我国近二十年来有关备案审查案件的梳理,可以发现备案审查制度对我国法治统一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也造成了一定的困惑。一方面,社会本身是复杂多样的,很多问题的处理并没有唯一正确的答案;另一方面,对法治概念不切实际的理解,过于强调形式理性,忽视了民主政治的正当性功能。宪法以及基本权利本身并没有对问题的处理提供明确的答案。备案审查的审查标准应该以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宗旨,对影响民主政治健康运行的法规实施严格审查,对有争议的道德伦理问题实施宽松审查。对不同的法规应该采取不同强度的审查标准。
Abstract:(1) 2019年12月1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委员长会议通过《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办法》。2005年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备案审查工作程序》和《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程序》同时废止。
(2)“合政策性审查”也就是审查机关所说的“政治性标准”,是指对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是否与党中央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国家重大改革方向保持一致进行的审查。参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规备案审查室:《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理论与实务》,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20年版,第114页。
(3)王锴:《合宪性、合法性、适当性审查的区别与联系》,《中国法学》2019年第1期,第6页;李忠夏:《合宪性审查制度的中国道路与功能展开》,《法学研究》2019年第6期,第3-18页。
(4)胡锦光:《论法规备案审查与合宪性审查的关系》,《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8年第4期,第22页;李少文:《备案审查与合宪性审查关系重构》,《政治与法律》2023年第2期,第46页。
(5)郑磊:《备案审查与法治体系的复调变迁》,《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22年第6期,第84页。
(6) 2020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遴选169件案例集结出版首部案例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案例选编》。
(7)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规备案审查室:《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理论与实务》,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20年版,第25页。
(1)沈春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4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2024年12月22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2)张翔:《“合宪性审查时代”的宪法学:基础与前瞻》,载《环球法律评论》2019年第2期。
(3) 2023年3月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进行了第二次修正。其中第107条规定了可以撤销法规的五种情形:超越权限的;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规章的规定被认为不适当的;违背法定程序的。
(4) 2024年11月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进行了第二次修正。其中第39条规定了可以撤销下级法规的三种情形:超越法定权限,限制或者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的;同法律、法规规定相抵触的;有其他不适当的情形。
(5)沈春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19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2019年12月25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1)参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编:《法律询问答复(2000-2005)》,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第129页。
(2)杜强强:《法院调取通话记录不属于宪法上的通信检查》,《法学》2019年第12期,第79页。
(3)中国法院网:《江西宜春移动公司拒不协助法院调查被罚3万》,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06/04/id/201982.shtml
(4)宪法实施不同于宪法解释。Richard H.Fallon Jr.,Implementing the Constitution,111 HARV.L.REV.54.
(5)田芳:《手机定位信息中的宪法保障》,《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9年第1期,第77页。
(6)张翔:《通信权的宪法释义与审查框架--兼与杜强强、王锴、秦小建教授商榷》,《比较法研究》2021年第1期,第33页。
(7)屠振宇:《宪法通信权双重保护论》《法学研究》2024年第1期,第55页。
(1)沈春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2023年12月26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2)郑贤君:《先合法性后合宪性审查之理论误区》,《财经法学》2024年第3期,第160页。
(3)秦前红:《以备案审查切实增进民生福祉》,载《法治日报》2024年1月3日,第5版。
(4)张翔:《宪法教义学初阶》,《中外法学》2013年第5期,第925页。
(5) Amanda Shanor,The Tragedy of Democratic Constitutionalism,68 UCLA L.REV.1302 (2022).
(6)《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办法》第38条规定了8种违背法律规定的情形,可以概括为:对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作出规定;超越权限,违法设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与法律规定明显不一致;违反授权决定;对依法不能变通的事项作出变通;违背法定程序;其他违背法律规定的情形。
(1)沈春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以来暨2022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2022年12月2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2)朱宁宁:《法工委认为对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设置不当限制与宪法法律相关规定不符部分地方对领取生育险设置门槛的规定被叫停》,载《法治日报》2022年9月20日,第6版。
(3) 1994年的《劳动法》和2011年的《社会保险法》将《宪法》第45条规定具体化,构建了由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构成的社会保险体系。
(1)龚向和:《地方立法能限制计划外生育公民的生育保险权吗?--从地方立法的备案审查制出发》,《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9年第6期,第72页。
(2)柳建龙:《单身女性就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吗?》,https://www.thepaper.cn/news Detail_forward_17012148,最后访问日期2025年年6月1日。
(3)朱宁宁:《法工委推动有关方面深度开展涉及计划生育内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督促及时消除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不当限制》,载《法治日报》2022年9月20日,第1版。
(1)彭文华:《我国犯罪附随后果制度规范化研究》,《法学研究》2022年第6期,第171页。
(2)张翔:《犯罪附随后果的合宪性审查--从备案审查“禁止连坐”意见切入》,《中国刑事法杂志》,2024年第2期,第143页。
(3) Michael Pinard,Collateral Consequences of Criminal Convictions:Confronting Issues of Race and Dignity,85 N.Y.U.L.REV.457 (May 2010).
(4)《泉港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泉港区涉诈重点人员采取惩戒措施的通告》,该通告规定的对涉诈重点人员的惩戒措施包括:配偶、父母、子女暂停享受大病保险补助政策和医保财政补贴,取消所有政策性优惠补贴(助)及向上项目补助申请;严审子女就学资格,不得就读城区学校;对直系亲属从严政审;等等。
(5)彭文华:《我国犯罪附随后果制度规范化研究》,《法学研究》2022年第6期,第179页。
(6)卢建平:《为什么说我国已经进入轻罪时代》,《中国应用法学》2022年第3期,第134页。
(1)罗翔:《犯罪附随制裁制度的废除》,《政法论坛》2023年第5期,第30页。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第1条。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3)秦前红:《备案审查实施法制统一原则的必要性、可能性及其难点》,《中国法学》2024年第6期,168页。
(4) Marbury v.Madison,5 U.S.(1Cranch) 137 (1803).在这个案件中,联邦最高法院认为,国会不适当地扩大了联邦法院的权力,因此联邦最高法院要推翻这一立法。
(5) William E.Nelson,The Impact of the Antislavery Movement upon Styles of Judicial Reasoning in Nineteenth Century America,87 HARV.L.REV.(1974),PP.525-547.
(1) Richard A.Posner,Utilitarianism,Economics,and Legal Theory,8 J.LEGAL STUD.103 (1979).
(2) Cass R.Sunstein,Lochner’s Legacy,87 COLUM.L.REV.(1987),P.873.
(3) United States v.Carolene Products Co.,304 U.S.144 (1938).
(4) Robert H.Bork,Neutral Principles and Some First Amendment Problems,47 IND.L.J.1,(1971),PP.22-23.
(5) 7 BVerf GE 198 (1958).
(6) Immanuel Kant,Foundations of the Metaphysics of Morals,Lewis W.Beck trans.,Bobbs-Merrill,1959,pp.46-47.
(7) Richard H.Fallon,Jr.,Two Senses of Autonomy,46 STAN.L.REV.(1994),P.875,878.
(8) George P.Fletcher,Law and Morality:A Kantian Perspective,87 COLUM.L.REV.533,541 (1987).
(1)张翔:《走出“方法论的杂糅主义”--读耶利内克〈主观公法权利体系〉》,载《中国法律评论》2014年第1期。
(2)杨登杰:《基本权利作为价值--对客观价值秩序说的澄清与辩护》,载《法学家》2024年第3期。
(3)李海平:《基本权利的国家保护:从客观价值到主观权利》,载《法学研究》2021年第4期。
(4)张翔:《宪法教义学初阶》,载《中外法学》2013年第5期。
(5)杨登杰:《基本权利私人间效力法理基础的澄清与重构》,载《中国法学》2023年第2期;(6)陈端洪:《宪法的法律性阐释及证立》,载《清华法学》2016年第3期。
(7)侯猛:《法社会科学:研究传统与知识体系》,北京大学出版社2024年版,第5页。
(8) 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宪法保护的公民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
(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通知》,法[2016]221号,2016年7月12日发布。
(1)刘伟伟:《政策终结的多源流分析--基于收容遣送制度的经验研究》,《公共管理学报》2015年第4期,第25页。
(2)赵绍润:《跨地区收容遣送中的问题、原因及对策》,《中国民政》2000年第7期,第22页。
(3)沈春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0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2021年1月20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4)李少文:《备案审查与合宪性审查关系重构》,《政治与法律》2023年第2期,第50页。
(1)许安标:《论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地方立法研究》2024年第6期,第8页。
(2)曹薇薇:《单身女性辅助生育的法律限度与规则设计》,《求索》2024年第6期,第169-180页。
(3)杨晓楠:《备案审查背景下婚检法律制度之重构》,《苏州大学学报》2024年第1期,第3页。
(4)张剑源:《离婚是否真的需要冷静--对〈民法典〉第1077条的法理讨论》,《法学家》2022年第3期,第5页。
(5)李富成:《我国育儿假的法理分析与制度构建》《华侨大学学报》,2022年第5期,第106页。
(6)梁洪霞:《我国多省市“限制妇女堕胎”规定的合宪性探究--兼议生育权的宪法保护》,《北方法学》,2018年第1期,第37-39页。
(7)苏州大学婚检课题组:《依据民法典精神重构婚前医学检查制度的法治路径》,《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24年第2期,第49页。
(1) 2018年12月徐某某向北京某医院寻求冻卵服务遭拒,2019年3月以“一般人格权纠纷”为由将医院告上法庭。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因保护当事人隐私,该判决书未公开。
(1) Michael J.Klarman,How Great Were the“Great”Marshall Court Decisions?87 Va.L.Rev.1111,(2001),PP.1120-1121.
(2) Robert C.Post&Reva B.Siegel,Protecting the Constitution from the People:Juricentric Restrictions on Section Five Power,78 Ind.L.J.1 (2003).
(3) Ely,The Wages of Crying Wolf:A Comment on Roe v.Wade,82 YALE L.J.920 (1973).
(4) United States v.Carolene Prods.Co.,304 U.S.144,(1938).
(1)许志永:《三个中国公民的维宪行动》,《南风窗》2003年第6期,第19-23页。
(2)马岭:《孙志刚案的启示:违宪审查还是违法审查》,《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5年第1期,第79页。
(1)参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规备案审查室:《〈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导读》,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20年版,第148页。
(2)聂友伦:《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备案审查的困局与出路》,《法学研究》2024年第6期,第60页。
(3)周光权:《论刑事一体化视角的危险驾驶罪》,《政治与法律》2022年第1期,第15页。
(1)余沁:《轻罪案件的司法治理模式及其选择--以醉驾案件为切入点》,《华南师范大学学报》2024年第7期,第134页。
基本信息:
中图分类号:D921
引用信息:
[1]田芳.备案审查标准适用的效果解析及原则重构[J].东南法学,2025(01):135-153.
基金信息: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纵向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法治化若干重大问题研究”(20&ZD159)
2025-12-31
2025-12-31